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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简报2018年第7期(总第18期)
2018-06-11 10:39:06

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问题导向
第二批1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相关区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

 

  4月11日、12日,重庆市第二批14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召开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动员会。

  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通报了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的决策部署、督察任务、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副组长就相关区配合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14个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并表态发言。

  督察组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环境保护集中督察,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督察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

  督察组强调,督察工作将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督察相关区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通过督察推动相关区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督察组要求,各区要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张,不误导;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要全面、真实、客观;要坚持边督边改,及时办理督察组移交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以实际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14个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纷纷表态,要把配合好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检验贯彻新发展理念成效的“试金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工作要求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保障督察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举一反三,立说立改,全面深入整改督察发现的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要严肃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督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新闻来源: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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