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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环境监察简报2018年第6期(总第17期)
2018-06-11 10:36:09

我市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面进驻14区
 

  4月10日、11日,重庆市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面进驻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等14个区,开始为期3个星期的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综合协调组和14个督察组及对应督察区高度重视,协调配合,保障了督察进驻顺利开展。

  精心筹备,周密安排。一是抓好培训。在组建14个督察组基础上,于4月9日、10日举办市级环保集中督察专题培训班,对环境保护督察顶层设计、基本做法和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的组织协调、前期筹备、受理举报、问题核查、案件追责、综合材料起草、督察纪律规矩进行全流程培训,强化培训实效。二是统一规范。在全面总结第一批环保集中督察经验基础上,组织编印20万字的学习资料和标准化操作手册,统一起草督察进驻综合材料,统一督察进驻期间个别谈话、举报受理、转办督办、资料交接、走访问询、调查问询等工作范式,加强具体联络指导,确保各督察组工作标准规范,步调一致。三是加强调度。建立综合协调组人员分组联系机制,加强督察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实时掌握各督察组进驻工作动态,保障督察进驻有条不紊。

  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各督察组提高站位,立说立行。一是提高站位。针对抽调督察人员工作经历差异,通过召开组务会、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统一督察人员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二是明确责任。按照“统一调度、条块结合、分线负责”的原则,督察组内部划分3~5个工作组,结合每位督察人员的工作特长,对环保督察涉及工作任务逐项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事定责任。三是加强沟通。提前对接指导被督察区落实办公、车辆、食宿和调阅资料,全面检查核实受理电话、举报信箱运行情况,做好见面沟通会、动员会和汇报会各项准备工作,审核汇报材料和新闻通稿,安排区级“四大班子”和相关部门领导谈话等督察进驻各项准备工作。四是搜集线索。通过明察暗访、来信举报、电话投诉等渠道,提前梳理搜集被督察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线索,进驻后有针对地开展督察核查,做到有的放矢。

  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被督察区全面动员,积极配合。一是及时研究部署。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和成立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及时传达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接受督察相关工作。二是着力自查自纠。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梳理行政区内大气、水、噪声等群众反映的具体环境问题交相关部门办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积极配合督察。主动向督察组对接沟通,按照环保集中督察有关要求,落实督察进驻期间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档案资料、信息宣传、边督边改、责任追究、后勤保障、信访稳定等各项具体工作,保障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新闻来源: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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