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标准
- 2017-05-19 1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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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 年第37 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 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www.sepa.gov.cn / tech / hjbz / b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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