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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_5085.7-2007)
2017-05-19 13:54:5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7 年第37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 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www.sepa.gov.cn / tech / hjbz / b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 年4 月25 日

 

附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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