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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9年第三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暨环境安全专题工作会议
2019-06-14 17:22:55

  6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暨环境安全专题工作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芹参加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负有环境安全和风险防范管理职责的23个处室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重庆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传达了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专项小组和社会领域风险专项小组(公共安全方面)会议精神,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局风险防范办公室)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环境安全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局办公室(应急办)、水处、大气处、环评处、固体处、核安全处报告了各自业务领域环境安全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刘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抓发展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抓安全,管环保必须抓安全”总体要求,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意识。

  二是要高度重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契机进一步将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及时传达学习。将市政府安委会考核办法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要求在本处室单位全员传达学习,增强抓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要落实责任。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落实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要求近期做好万州、涪陵、长寿、江津四个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要确保实效。坚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网络安全事件、机关场所实验室公共安全事件和人身安全等事故。(文 丁凤然)

(新闻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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