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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
2019-04-30 16:54:14

  4月10日,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协作配合工作达成共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辛世杰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检察系统会同生态环境系统在全市范围先后开展了“保护长江母亲河”“饮用水源地保护”“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加大了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34件,立案214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292件,占总量的60%;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起诉29件,占总量的65.9%。

  辛世杰通报了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及其改善情况,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在建立健全系列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办理、规范污染环境犯罪证据标准、协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落实法制培训协作机制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对检察机关长期以来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生态环境部门将与检察机关一起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部署和指示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让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得到进一步深化。

  贺恒扬指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担当起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职责使命。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目标一致,结合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双方达成六点共识:一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重大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和环保督察工作。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可邀请生态环境部门参加。二是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水、土壤、大气以及危险废物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检察机关通报相关情况,对发现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三是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常态化信息共享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根据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向检察机关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和监测数据等信息。四是加强人员交流和培训,双方可定期互派业务骨干挂职,开展业务培训,共享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五是建立完善公益诉讼专家库,市生态环境局向市检察院推荐生态环境领域的业务专家,进入检察公益诉讼专家库。六是加强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衔接,做好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合和衔接。(陈娟 赵方敏/文)

(新闻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宣教国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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