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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和具体问题落实完成情况公示
2019-04-10 16:38:41

  一、整改具体问题内容

  《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37条整改措施之三十一: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一律禁止实施。全面清查规划环评执行情况,确保重点产业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100%。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已印发的10个专项规划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或组团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之三十四:开展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清理,加大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力度,在未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推进工业园区项目环保验收,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具备或通过整改能够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园区企业验收,对不具备验收条件且环保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停并转。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37条整改措施之三十一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具体成效:

  1.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部完成;

  2.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已印发的《重庆市通用机场布局规划》《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10个专项规划,已按要求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或组团规划,已按要求补充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区县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规划环评问题整改有关事宜,并联合印发《重庆市通用机场布局规划》《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10个专项规划,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规划环评有关问题整改的函》,明确各区县政府及相关市级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重点产业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全面自查,分门别类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年底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定期工作调度。定期调度区县和部门规划环评整改任务完成进度,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通报。四是加快审查进度。对报送市环保局审查的规划环评,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审查进度,确保及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37条整改措施之三十四

  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全市各工业园区久拖不验且符合验收条件的786个项目中,已完成验收786个。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环保部门要落实责任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二是进一步完善市级重点项目调度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按月报送项目环评进展情况,根据月调度进度情况,抽查部分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对日常发现和抽查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及时查处。三是组织各区县开展了工业园区项目环保验收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四是向各区县政府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规划环评有关问题整改的函》,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大建设项目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在未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五是制定《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环保部门依据环保法规,加紧推进项目验收。

(新闻来源: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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