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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仍然较低
2017-06-13 10:04:59

  近日,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小组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报告显示,上市公司与公众之间在环境信息上存在极大的不对称。专家建议,在充分研究好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和准则。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小组,近日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程度虽较2014年有所改善,但仍然较低;石化、火电和水泥3个行业披露程度相对较高,制药、发酵和纺织3个行业披露程度相对较低,大部分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介绍,《报告》主要根据环保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筛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14个行业的170家上市公司,对这些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书等公开披露资料,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的分析,并形成了指数得分的排名结果。

  《报告》显示,在百分制下,170家样本企业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平均分为39.67,远未达到及格线。“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仍然较低,上市公司与公众之间在环境信息上存在极大的不对称。” 李志青说。

  全部14个行业170个样本企业中,除了石化行业之外,其余所有行业的总平均分都在50分以下。制药、发酵、纺织3个以水污染物为主的行业得分在30分以下。李志青分析,近几年火电、钢铁这些以大气排放为主的行业受到比较严格的监管,而水污染不像大气污染那么容易让大众直观感受到,企业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去披露信息。

  “研究表明,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可以提高其经营合法性,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其绿色竞争力,让环境方面的投入转化为经营绩效。而目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与绿色发展要求不相符。” 李志青建议,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开展年度环境报告书的发布,加强企业与公众在环境信息方面的沟通与交流。经济与环保部门也要在充分研究好规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和准则。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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