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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9-04 12:13:14

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7〕130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8〕9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基础上,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全方面确保风险企业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登记制度。将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环境风险源信息登记工作结合起来,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的同时登记重点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和空间数据,督促企业和工业园区摸清内部化学物质、工业固废、风险点位(源)、风险单元、尾矿库数量及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环境应急救援资源、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等信息,全面掌握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的基本情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将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与“一源一事一案”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同时登记重点环境风险源“一源一事一案”,督促企业以图表化、卡片化、可视化管理方式将应急预案按情景细化到每个风险点位(源)发生每一种突发事件都有一种处置方案的层面上来,全面落实员工岗位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环境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和填写环境风险管理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要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通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调查分析本企业工艺及产污环节,准确识别环境风险点位(源),合理划分环境风险单元,查清每个风险点位(源)或风险单元现有防控设施及连接管网,并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附件2)规范要求开展有关环境风险信息调查和纸质件的填写工作。

  (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基础数据填写后,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中F303表的要求,针对每个环境风险点位(源)发生某一类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编制一个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即“一源一事一案”),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纸质件填写。

  (三)审核环境风险管理信息填写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企业要安排专人对填报信息逐条进行内部审核,尤其是加强对每个风险点位(源)或风险单元的现有防控体系及连接管网填报内容的审核,审核后企业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四)网上登记环境风险管理信息。

  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对照经过审核后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包括F303表 环境风险源现场处置预案(一源一事一案))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在“重庆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V3.0”中逐条进行网上登记(外网网址http://222.177.117.35:804/fxy/,用户名及密码均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平台”相同,操作指南在该系统首页下载。如没有用户名需先注册,经环保局在系统中通过后用户名就可以使用,登陆后点“转入风险源登记系统”按钮),同时逐条审核内容确保网上登记准确无误。

  2.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在确认网上登记内容与纸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包括F303表 环境风险源现场处置预案(一源一事一案))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完全一致后,将登记表纸质件按时间要求报区环保局备案。

  (五)编制现场污染处置岗位应急卡片和案例视频。

  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填写及网上登记工作后,在现场处置预案(一源一事一案)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内部岗位设置,参照《污染事件现场处置岗位应急卡设计参考》(附件3)要求,编制岗位应急卡。每个现场处置预案均要编制相应的岗位应急卡。

  2.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要选取厂内风险等级最高的1个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单元(按照《重庆市突发事件风险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最高的风险单元),分别从企业及风险源(点位)基本情况、风险事故过程模拟、事故应急响应措施、事故后果及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等4个方面进行现场处置情景化设计,制作模拟情景动画视频。

  三、进度安排

  2018年是我区全面实行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登记制度和全面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开局之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和璧山高新区需按要求及时推进,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6月15日前风险企业完成环境风险管理信息调查、填写和审核。

  2. 7月15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预案编制和审核。

  3. 8月15日前完成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网上登记,并将纸质件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备案,各大队对企业信息进行校核。

  4. 9月15日前企业完成岗位应急卡片和案例视频制作。

  5. 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各大队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园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对于进展缓慢企业,特别是360家化工企业,各大队要及时督促加快推进速度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根据市局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执法一大队从4月起至10月止每月10日前通过《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中“上传报告/应急管理工作报告”栏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2018年10月30日前将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通过OA报市环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范工作是企业应当落实的主体责任,各环境风险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更新和深化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要从信息登记制度也是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需要出发,强化企业的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

  (二)落实岗位,强化成果运用。

  全区各环境风险企业将制作完成的岗位应急卡片分发至每个岗位具体人员随身携带,以便工作人员随时翻阅学习,并建立抽查和演练考核制度,以检验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情况。在案例视频制作完成后,企业应将其作为日常教育培训的宣传片,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时刻牢记环境安全职责。

  (三)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各环境风险企业要全面落实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登记制度和全面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两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及时掌握企业风险信息,对企业内风险物质监管到位,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有源可查”;二是对于无环境风险物质存储但又已登记环境管理信息而事后又关闭的企业,企业应及时在“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3.0”中将生产状态调整为关闭,实时销号;三是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每年在网上定期更新有关环境风险管理信息(其中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每月更新一次),从2018年10月1日起,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新编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时必须同时在网上登记和更新相关环境风险管理信息,做好企业自纠自查,全面落实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 信息登记及深化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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