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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有毒废水竟偷排渗至地下
2016-04-22 16:11:29

  经查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饲料厂所为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日前,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沈阳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连出重拳,依法打击非法处置和利用渗井渗坑直排、偷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

  截至目前,沈阳成功打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窝点4处;破获污染环境案件4起(公布如下);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市公安局环保分局采取强制措施8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1人。

  案件一:化学有毒废水渗排地下

  今年3月,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得到群众举报,说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饲料厂将废水擅自排放至地下。

  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沈阳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和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联合出击,在饲料厂院内将非法清洗化学品罐车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

  经过审查两人供述,自2015年11月开始,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设点,利用高温蒸汽清洗罐车,其中多数为运载甲醇、酚类、机油及具有毒害性有机化学品的车辆,并将清洗产生的有毒废水利用暗管、渗坑直接排入地下。

  沈阳市环保局经过鉴定,此废水为危险化学品,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目前案件已经指定由铁西分局管辖并由市公安局督办,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在审查中。

  案件二:擅拆20吨废铅酸电瓶

  自今年1月开始,张某等三人非法收购废旧电瓶,并对电瓶实施破拆处置,将废酸直排入下水管道,其行为已经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3月22日,沈阳市于洪区环保局和沈阳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及皇姑公安分局的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于洪区沙岭一无名厂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曹某、周某抓获,现场缴获已被拆解的废铅酸电瓶20余吨。

  沈阳市环保局通过检测发现,这些经拆解的废铅酸电瓶产生的废酸为危险废物,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案件三:废酸未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

  4月5日,沈阳市公安环保分局带领于洪分局,配合于洪区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至于洪区丁香旧金属交易市场时发现,该市场业户李某、安某非法收购、处置废铅酸电瓶,现场废电瓶数量达到3吨以上,并且,该收购点门前金属槽内液体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为强酸。

  经审查,二人交代,自2016年以来,非法收购废旧电瓶,收集后对电瓶实施破拆处置,将废酸用铝槽收集后直排入下水管道,市环保局认定为危险废物,其二人行为已经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于洪公安分局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现场扣押废电瓶15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案件四:非法收购处置废机油10余吨

  3月29日,有市民举报:沈阳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带领大东分局和沈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在于洪区迎宾路北李官村,将非法收购废机油(经过市环保局认定为危险废物)并造成土壤污染的王某等三人抓获。

  原来,自从2013年5月以来,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三人非法收购、处置废机油,并在处置过程中利用院内私设的渗坑将废油渣直排,造成土壤污染。该案件已经指定由大东分局管辖市局督办。

  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现场缴获非法收集、处置的废机油10余吨,运输车辆2台,案件正在审查深挖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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