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2017-07-10 09:42:33
-
渝价[2002]771号文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环保局: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78号)等有关规定,考虑到我市物价上涨水平,环境监测服务的合理耗费,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环境监测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请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打印] [返回上页] 下一篇
公司资质                               更多..
项目搜索
联系我们
电话:
023-68713198- 13708391618
传真:
023-68713198邮箱:
397863128@qq.com